1.组织编制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理的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考核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物业公司管理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3.协助相关部门对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鉴定和保护;
4.制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5.负责协调、指导绿化、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工作;
6.负责全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7.负责对各会员单位园林绿化的业务指导;
8.负责指导区物业企业公共绿地节点的美化和花卉摆放;
9.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