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示,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定时走访各物业管理企业和项目,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做好滨城区物业管理协会维修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会员单位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招投标程序等,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负责推动会员单位各项物业管理维修达标考核和创优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4.受理会员单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疑难问题的咨询,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处理;
5.监督会员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备案工作;
6.负责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维修及保养档案;
7.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